3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;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;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;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,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警告、通报批评,并处罚款99万元。

序号

当事人名称

(姓名、职务)

行政处罚

决定书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行政处罚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日期

公示期限(自公示起计算)

备注

1

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泰银罚决字〔2026〕1号

1.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

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
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9万元: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等  第1张

3.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;

4.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;

5.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;

6.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
 

警告、通报批评,并处罚款99万元。

 

中国人民银行

泰州市分行

2026年3月17日

三年